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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倫理的最高理想:和     儒家對大自然的倫理思 

前言

一般而言,「倫理」與「道德」經常被視為同義詞,甚至有時被連用為「倫理道德」一詞。簡要地說,倫理思想,就是探討有關道德的問題。談到道德,首先面臨的哲學問題,就是何謂道德?西方目前倫理學界爭議中最常被引用的理論有「後果論」(Consequentialism)與「義務論」(Deontological Theories)。前者是從行為的後果來論定道德的特質,典型代表是功利主義(Utilitarianism)。後者是從行為本身具有的一些重要成素來說明道德的特質,典型的代表是康德的倫理學。

功利主義認為如果一個行為是道德的,則它即是能在該情境中對最大多數人產生最大的功效,反之亦然。主張義務論的康德對於道德的定義是只有依據不帶任何經驗的「純粹意志」所指導的行為才是道德的,其餘皆是不道德的。也就是所有的道德法則皆是自己善的意志所給出來的,不是在任何條件下產生的,屬於自律道德,不是他律道德。

儒家倫理觀

那麼儒家倫理思想是屬於義務論或後果論呢?孔子說「為仁由己,而由人乎哉!」「我欲仁,斯仁至矣!」意思是說,要成就一個道德的仁者,要靠自己居仁行義,且只要我想要「仁」,「仁」就在我身上表現。意即當我應當以惻隱之心對待他人時,惻隱之心就在我的身上顯現。在應然與實然之間沒有偶然,有其必然性。且不管你的身份如何,只要你想要,它就在你的身上呈現,就此而言,其有普遍性。如是,儒家倫理學當是義務論。然而儒家倫理思想講的最清楚明白的,當屬身在百家爭鳴、九流十家、邪說橫行的孟子。

孟子當時面對楊朱墨翟等邪說橫行的情況,為了捍衛孔子的仁學、人學,其不得不將儒家的思想理論說清楚。在倫理思想方面,孟子首先提出「性善論」、「人禽之辨」、「義利之辨」、「義內說」。所謂的「性善論」,是說人人本具有善良的本性,至少有有仁義禮智四個面向的善性,表現出來就是惻隱之心、辭讓之心、羞惡之心、是非之心。此四端之心內在於每一個人,身而具有,不需要外鑠。而這四端之心,就是人與禽獸唯一不同的一點點。這唯一不同的一點點,卻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關鍵點。換言之,人若沒有表現這四端之心,則人與禽獸是沒什麼兩樣的。所以孟子提出性善說,簡別人與禽獸的不同,是要提醒、強調人的存在意義、價值。

甄別了人禽之異後,孟子也提出「義利之辨」。即身為一個人當為義不為利。義者,路也,意即人應該依「道」而行,不應該為個人之私利而做出違背道德的事情。而這裡所謂的「依道而行」並不是一個來自外在的強制力量,告訴你應該依道而行。而是我們內在有一個道德主體—良知本心,它會自己立訂道德法則,對父要孝而不忤逆,對子要慈而不嚴苛,對兄要恭敬而不輕慢,對人要誠信而不欺。凡此,皆是自己的良知本心自發的,非因外在客觀對象,或為外在的訓示、模仿而來,亦不是有所目的而行。孟子說如果今天我們忽然間看到一個兩三歲的幼童即將掉到井裡,任何人一定會有怵惕惻隱之心,會想趕快過去救他。孟子說,人人當下會有那分怵惕惻隱之心,想去救他,並不是因為我想在父母那裡獲得獎賞,也不是想在地方上得到好名聲,亦不是擔心孩子的哭聲而去救他,完完全全是發自於自己內在的仁心,沒有任何的條件,是自覺自主自律的行為。故孟子說真正的道德行為是發自內在的道德良知,不是外表上符合道義的行為而已。這就是孟子有名的「義內說」。

所以儒家的倫理思想強調的是行動者內在是否是純淨的意志,而不會以結果來論定其是道德與否。然此不意味儒家不在意結果,只是更強調、重視行動者的動機。蓋一件事情的圓滿,除了道德主體主觀上的用心、努力之外,客觀上的配套條件,亦是重要的。故儒家不會以外在結果來斷定道德與否。

儒家倫理的最高理想:和

儒家倫理的適用範圍,從親親、仁民,到愛物。前二者主要就是儒家的五倫關係。親親包含父子、夫婦、兄弟等關係;仁民主要有君臣、朋友等關係。儒家在倫理上很重視「安位」、「安命」、「正名」的思想。這個概念就是《大學》「知止」的思想。《大學》說「大學之道,在明明德,在親民,在止於至善」、「知止而後有定,定而後能靜,靜而後能安,安而後能慮,慮而後能得」、「詩云:『邦畿千里,惟民所止』。詩云:『緡蠻黃鳥,止于丘隅。』子曰:『於止,知其所止,可以人而不如鳥乎?』詩云:『穆穆文王,於緝熙敬止。』為人君,止於仁;為人臣,止於敬;為人子,止於孝;為人父,止於慈;與國人交,止於信」。

每一個人在這個社會上一定有其不同的角色扮演。在公司可能是董事長下的經理,也是科長的上司;在家是父親的兒子,是兒子的父親,可能同時有兄或弟的角色。所以在不同的地點、時間,我們可能都扮演不同的角色。當父親的時候要對子女慈愛,在對父母的時候要孝順,切勿顛倒錯亂,造成倫理、道德次序的顛倒。唯有如此,方能人人安其位,遂其生,盡其性。意即,要清楚自己在不同時間、空間所扮演的角色,唯有依自己地位來行事,才能名正言順,理與事都能圓滿,充分表現人的善性。

另外,知其所止之「止」,有莊子〈人間世〉「無所逃於天地之間」之「不可逃」與「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」之「安命」。人唯有安於自己的命,無怨無悔於自己的角色,不逃脫不逃避,方能突破生命的困境,進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。否則為人父者不好好承擔養育、教育的責任,成天遊手好閒,怨天尤人,如此家庭不像個家庭,子必然不像個子,妻不像個妻,家庭必然失和。

《中庸》上說,當當人人皆安其位,盡其性,表現出來必然是「和諧」,生生不已,每一個人都能夠和樂的生活,發揮生命的價值;反之,必然是雜亂無章,全無生機。所以儒家倫理可以說以「和」為最高的理想,以「和為貴」。而這個理想之完成必須大家皆回到人人本具的天性之「理」,以及恢復先聖所制訂的至善之「禮」。唯有知禮、合理,才能發而皆中節,舉手投足,喜怒哀樂,都恰到好處。而儒家的「和」,不僅僅只限於人我關係,其必然會擴充到萬物身上,也就是「愛物」。

儒家對大自然的倫理思

將「和」的範圍推擴到萬物,便是當代很重視的環境倫理議題。即人與自然到底是什麼關係?人對自然是否有道德責任呢?人當如何對待它們呢?

儒家講仁愛是有遠近、親疏之別的,不是墨家無等差的兼愛。所以是從家庭推到社會,再推到萬物。就此而言,儒家的環境倫理觀可以說是人類優先主義。當人與動物都受傷的時候,儒家強調一定要先救人,再救動物。所以當馬廄失火,孔子是先問人是否受傷了,而不問馬。這不表示儒家不愛動物,只是優先順序不同而已矣。

對於大自然,儒家強調的是「環境永續」。所以孟子說,捕魚的漁網的洞不能太小,否則大小魚都捕光了,將來就沒有於了;同時,捕魚也要看季節,若是產卵期,也不可以捕魚。否則連待產的母魚都抓來吃,將來哪來的魚呢?到森林捕獵都要看時間的,不是想打獵就打獵,亦是依據這個「環境永續」的概念。

另外儒家倫理必須面對一個問題,就是既然要愛物,為何又要吃動物呢?這不是與儒家的倫理觀有衝突嗎?孟子說:「見其生,不忍見其死;聞其聲,不忍食其肉。」動物是有感覺痛苦的能力,而人是有怵惕惻隱之心的,當人看到動物的哀嚎聲,人當會興起不忍之心,不忍心看它死,不忍吃它的肉。最有名的例子,就是齊宣王看到一隻要祭祀用的牛在發抖,產生不忍之心,而放了這隻牛。由此可見,人是有愛物的能力的。

然問題是,當人沒有直接看見牠被殺死,沒有聽到他被殺時的慘叫聲音,人是照樣吃動物的,此又如何解釋呢?儒家的倫理觀是以人類為優先,之所以優先不在於人有足夠的智慧能發明東西來捕捉、獵殺動物,而是在於人有異於禽獸的「良知本心」,此「良知本心」可以提升人的生存價值到「生命」的層次,能盡己、盡人、盡物之性,最後可以補天地之憾,參與、贊助天地生養萬物的工作。所以人殺害動物以求生存,必須在「環境永續」的前提下,為參贊天地之化育、萬物生生不息之前提下,而不得不忍心殺之、食之。我想儒家是在這個大前提下殺食動物,其終極目的還是在於讓天下萬物皆能充盡的發揮自己的本性,而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,當以「萬物一體」為理想,讓人與大自然能共生共榮,和諧共存。


撰稿人:謝居憲,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後研究
資料來源:臺北市孔廟儒學文化網